福建药监局部署药品流通领域八项重点工作
2012-02-04 15:20:51 责任编辑:小北 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0
2012年,福建省药品市场监管将以“强基础、促规范、保安全”为根本任务,既着眼于解决好药品流通领域内的老问题,又将着眼于处理好新情况;既注重运用监管手段,又注重监管机制建设,推动药品市场更趋规范。重点抓以下几方面工作:
1、开展药品流通领域集中整治工作。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部署,今年2~6月开展3个方面的集中整治活动。一是打击近些年反复存在的“走票”、“挂靠”、出租出借证照违法行为,创造公平市场环境;二是查处违反药品购销活动中票据管理规定的现象;三是打击新出现的非法经营或不按规定经营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行为,严防特殊药品流入非法渠道。
2、打击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加快药械广告监测网建设步伐,建立起覆盖全省广播、电视、报刊的广告监测网络,对广告监管人员开展数字监测系统的应用与培训。创新管理方式,争取支持,在有一定影响力的媒体,发布经药监部门审查批准的广告内容,提高广大民众对虚假广告的识别力,通报违法广告企业主名单,形成威慑力。落实“七个一律”要求,打击违法药械广告和广告主。
3、强化互联网药品信息(交易)服务监管。针对近年来出现的利用互联网违法收售药品的问题,按照国家局等六部门《关于开展打击利用互联网非法收售药品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联合通信管理、公安和工商邮政等有关部门制订专项行动方案,开展整治行动。加强对违法网站和违法信息的监测,强化对搜索引擎发布药品信息的管理,通过关闭网站、屏蔽信息、发布警示等多种手段,截断信息渠道;重点整治违法发布药品收购、销售信息行为,深入追踪销售线索,查处互联网上销售的假劣药品。
4、大力推进电子监管。以实现药品来源可溯、去向可查、责任可究的全程闭环式监管为目标,加强药品电子监管系统建设,在实现对国家基本药物批发企业电子监管的基础上,今年3月1日开始,实现对全国各省增补的基本药物全面实行电子监管,药品批发企业对全部赋码产品必须100%实行核注核销,实现药品“来有源、去有踪、可追溯”。开展全省“三品一械”生产、配送数据采集,建立统一数据中心,利用信息监控手段掌握全省“三品一械”流向。









